# NTMC1100715 已決標公告

提升輕軌(淡海/安坑)路口平面號誌可靠度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凱特科技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150,030
原始預算
$ 16,523,450
底價金額
$ 15,488,000
決標折數
97.8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82.3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錫昌
聯絡電話 (02)80069336#18311
機關代碼 3.82.37
單位名稱 新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251新北市淡水區新市六路一段161號
聯絡人 李錫昌
聯絡電話 (02)80069336#18311
傳真號碼 (02)28053939
電子郵件信箱 AN5742@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0/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0/19 17:00
開標時間 110/10/20 14:00
開標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新市六路一段16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26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新市六路一段16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說明及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設立及資格證明證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代碼及項目): 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營業代碼E60308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營業代碼EZ05010)、交通標示工程業(營業代碼EZ06010)。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
輕軌平面路口與交通控制之號誌管理系統建置、開發、改善 之製造、供應或承做者) 2.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3.廠商納稅證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工作說明:淡海與安坑輕軌各路口平面號誌控制箱裝設UPS及電池組並作為號誌控制箱各設備電力來源。當台電電力異常時,UPS放電、故障等相關警訊藉由優先號誌決策電腦回傳至行控中心(與交控中心)平面路口交通號誌管理伺服器系統。 2.履約期限: (1)第一階段「淡海輕軌路口平面號誌系統優化」項目,自機關通知日起,120個日曆天交貨並安裝測試完成。 (2)第二階段:因安坑輕軌系統仍興建中,待本府捷運局辦理點交程序後,並經本機關通知日起,90個日曆天交貨並安裝測試完成。考量安坑輕軌興建期程,本階段最後履約期限為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1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3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錫昌
聯絡電話
(02)80069336#18311
機關代碼
3.82.37
單位名稱
新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251新北市淡水區新市六路一段161號
聯絡人
李錫昌
聯絡電話
(02)80069336#18311
傳真號碼
(02)28053939
電子郵件信箱
AN5742@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0/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0/19 17:00
開標時間
110/10/20 14:00
開標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新市六路一段16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26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新市六路一段16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說明及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設立及資格證明證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代碼及項目): 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營業代碼E60308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營業代碼EZ05010)、交通標示工程業(營業代碼EZ06010)。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
輕軌平面路口與交通控制之號誌管理系統建置、開發、改善
之製造、供應或承做者) 2.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3.廠商納稅證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工作說明:淡海與安坑輕軌各路口平面號誌控制箱裝設UPS及電池組並作為號誌控制箱各設備電力來源。當台電電力異常時,UPS放電、故障等相關警訊藉由優先號誌決策電腦回傳至行控中心(與交控中心)平面路口交通號誌管理伺服器系統。 2.履約期限: (1)第一階段「淡海輕軌路口平面號誌系統優化」項目,自機關通知日起,120個日曆天交貨並安裝測試完成。 (2)第二階段:因安坑輕軌系統仍興建中,待本府捷運局辦理點交程序後,並經本機關通知日起,90個日曆天交貨並安裝測試完成。考量安坑輕軌興建期程,本階段最後履約期限為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1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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