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L1153@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工作範圍:環狀線南機廠管理中心3樓後方大平台及捷運十四張站2樓後側平台之間新設連通道,含結構、建築外牆、無障礙通道、平台、機電等工項施作。
基本設計:基本平面設計圖、結構設計圖、工程初步施工詳細價目表及提供連通道至少3套方案之3D模擬圖 (含納入後續「新北環狀線十四張站暨南機廠捷運開發案」後之模擬圖),並於選色選樣後進行套色後(3D模擬圖)提供機關參考竣工後之樣貌。
細部設計:平面設計圖、頂板設置平面圖及鋼構連通道設計平面圖繪製細部設計圖文等相關資料(含電子檔),可按圖施作之平面配置圖、立面圖、剖面圖細部大樣圖等其他經專案管理或監造單位指定工程需求之圖說,標註其材料、尺寸及規格,以及3D模擬圖等契約規定之圖說。
施工需求:鋼構連通道需連通南機廠管理中心3樓及捷運十四張站平台,需考量連通道配合後續「新北環狀線十四張站暨南機廠捷運開發案」完工後之樣貌設計連通道外觀,並詳細調查、檢討結構銜接及新設支撐柱位置等相關事宜,完工後提供管理中心進駐單位及洽公民眾通往捷運安全使用。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280號3樓305會議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6/3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280號3樓
履約期限
工程之設計圖說,得標廠商應於甲方通知10日曆天內提送基本設計;基本設計核定後,於甲方通知30日曆天內提送細部設計;於甲方通知14日曆天內開工、150日曆天內完竣。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共同投標廠商(依『共同投標辦法』訂定):本⼯程不允許同業共同投標,廠商資格⾄少符合營造廠商應具乙級營造業以上(含乙級)與開業建築師共同投標(應檢附中華民國核發之開業證書及公會會員證)。
(二)設計廠商如為2名以上開業建築師組織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者,應由1名開業建築師具名參與投標,並負履約之責。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2.本次更正公告內容為:等標期延長至113年4月14日(二)下午5時截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