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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館(新北市板橋區貴興路139號)10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貴興路139號10秘書室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08年9月30日止;詳如本案契約樣稿第七條
廠商資格摘要
(一)、本採購案之投標廠商資格為(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一般廣告服務業或藝文服務業或會議及展覽服務業或演藝活動業,或得以承攬上述項目者,或;;或,(2)公司或行號。詳如「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二)、投標廠商投標時,其資格及文件應符合前開審查表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報價不得超過預算金額,否則視為不合格不得參與評選。
(二)、欲實地勘查,請洽詢本館「推廣課陳小姐」,電話(02)29537868 分機8006。
(三)、專人送達之投標受理時間:為截止前每個上班日上午8點30分至下午5點整。
(四)、3月26日更正公告說明:本次更正公告內容為修正本案契約樣稿第3頁及第6頁,與工作說明書第1頁,其餘無任何變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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