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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新北市立圖書館各分館暨圖書閱覽室消防安全設備申報及檢修等;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07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金額為新台幣2,353,736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2060新北市板橋區貴興路139號10樓開標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2/24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60新北市板橋區貴興路139號10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樣稿第七條
廠商資格摘要
(一)、本採購案之投標廠商資格為(1)廠商或其受雇人員、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者:投標廠商未領有消防安全設備裝置檢修暫行執行證書者,其負責人、受雇人員或從業人員之一應屬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或;(2)公司或行號,詳如「資格文件審查表」。
(二)、投標廠商投標時,其資格及文件應符合前開審查表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欲了解工作內容,請洽詢本案業務承辦人秘書室張先生,電話(02)29537868分機8511。
2. 專人送達之投標受理時間:為截止前每個上班日上午8點30分至下午5點整。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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