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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變更建築執照服務」、「公共安全與消防安全鑑定報告書製作及簽證」、「申請室內裝修合格證明書」及「新北市立圖書館樹林藝文綜合行政大樓新設分館室內裝修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擴充金額各為新臺幣43萬7,463元正為上限及新臺幣62萬2,768元正為上限。(詳投標須知相關規定)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館(新北市板橋區貴興路139號)10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貴興路139號10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20日完成初期規劃,餘詳契約樣稿第八條及其附件
廠商資格摘要
(一)、本採購案之投標廠商資格,詳如「資格文件審查表」:廠商屬建築師事務所。
(二)、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附表一、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參考表」之第3類、第4類之製造、供應或承做經驗者。
(三)、投標廠商投標時,其資格及文件應符合前開審查表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欲了解工作內容或實地勘查,請洽詢本案業務單位樹林分館許主任,電話(02)26757321。
2. 專人送達之投標受理時間:為截止前每個上班日上午8點30分至下午5點整。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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