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h2004@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館(新北市板橋區貴興路139號)10樓開標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10/04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60新北市板橋區貴興路139號10樓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本採購案之投標廠商資格為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或得以承辦相關業務者;2.公司或行號。詳如投標須知
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
(二)、投標廠商投標時,其資格及文件應符合前開審查表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欲了解工作內容,請洽詢本案業務承辦人閱覽典藏課郭小姐,電話(02)29537868分機8108。
2.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本館各館舍人員採分流辦公,實地勘察請先以電子郵件聯繫:業務單位淡水分館許小姐aj0234@ntpc.gov.tw
3. 專人送達之投標受理時間:為截止前每個上班日上午8點30分至下午5點整(本案截止投標時間為110年7月15日下午4時整)。
4.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建議提早採郵寄投標,或至現場投標者,請於總館大門口前保全服務處遞交,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及實聯制。
5. 因應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3級警戒,本案開標暫定為線上開標,各廠商如需與會請預先下載CISCO WEBEX視訊會議軟體,無須實際到場,會議室號碼及密碼請於當日上午9時至9時30分來電本館詢問會議室號碼及密碼,並提供廠商聯絡窗口,會議名稱請以(公司全名)加入。如警戒情形有調整,請自行電話詢問是否改採實地開標。
6. 7月8日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本次更正內容為修正需求說明書內履約期限為45天;其餘無任何變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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