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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1.指標系統;2.景觀綠化工程;3.其他配合工務局建照審查意見須補充施作工程;4.與本案有關之工程項目;預計擴充金額為本案採購金額減去本案工程決標金額之差額加上新臺幣16萬181元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2060新北市板橋區貴興路139號10樓開標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02/26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60新北市板橋區貴興路139號10樓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本採購案之投標廠商資格為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詳如「資格文件審查表」。
(二)、投標廠商投標時,其資格及文件應符合前開審查表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欲了解工作內容或實地勘查,請洽詢本案汐止分館李主任,電話(02)26415308分機210。
2. 專人送達之投標受理時間:為截止前每個上班日上午8點30分至下午5點整。
3. 本案為汐止文化中心陳列館增建工程之分批採購,業經上級機關核准採分批辦理,依其總金額核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937萬1,179元,其中(防水工項)之採購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77萬7,698元,已另案完成招標作業。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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