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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4097@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金額以新臺幣50萬元正為上限。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部分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依投標文件項目形式,分別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或送達機關指定地點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9218 新北市鶯歌區文化路200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及工作說明書之各項工作期限與規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屬藝文採購性質,爰採用文化部訂定之藝文採購勞務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公司或行號(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或;
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本項採購或相關業務者 (應檢附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 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 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
四、餘如本案投標須知文件審查表所列。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請擇一備標:
1.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請投標廠商務必確認上開圖章是否完備)
2.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投標資格雲端服務」功能,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查詢及列印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該信用資料應載明政府電子採購網驗證碼。
其他:附加說明
一、預算金額:
(一)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預算金額為新臺幣350萬元正,
並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後續擴充之權利,後續擴充預算金額為新臺幣50萬元正。
(二)本採購案(含後續擴充)之採購金額為新臺幣400萬元正。
(三)前開預算金額中,115年預算新臺幣250萬元正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本採購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1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定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招標、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二、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金額以新臺幣50萬元正為上限。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三、廠商「應提出」履行本採購案所需費用之總金額或「標價之組成內容」,本採購案原則係以「固定價格」決標,如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自願減價,依自願減價之金額決標(本案「固定價格」或「廠商自願減價之金額」以下簡稱標價),上開之固定價格額度為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費用之預算金額。
四、本案因已載明以固定價格(或費率)給付,評選時,標價不納入評分,但廠商應於投標文件內詳列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廠商標價組成內容」納入評選項目。
五、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並取得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以書面投標時,應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領標電子憑據)。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不得為決標對象。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