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g4097@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標的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2年(116年至117年),預算上限為新臺幣43萬2,000元正。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9218 新北市鶯歌區文化路20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屬自然人。
二、須檢附出租物之合法登記證明文件。
三、餘如本案投標須知文件審查表所列。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採購預算:
(一)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預算金額為新臺幣43萬2,000元正(114年至115年),並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後續擴充之權利(116年至117年),預算上限為新臺幣43萬2,000元正。
(二)前開預算金額中,新臺幣43萬2,000元正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本採購案係屬延續性計畫,採分年編列預算且有一次發包或簽約辦理之必要,爰先行招標、決標。得標廠商應徵得本機關同意後,始得履約;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機關不負賠償責任。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三)總採購金額(含後續擴充):新臺幣86萬4,000元正。
二、後續擴充:
(一)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標的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2年(116年至117年),預算上限為新臺幣43萬2,000元正。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三、本案評審小組委員共5位:葉玫霖(公)、林青梅(公)、王伯楷(公)、吳雅琪(公)、龔碧琪(公)。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