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地址
404 臺中市 北區 明德里華美街二段104之7號5樓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履約起迄日期
108/03/05 - 108/03/18
品項名稱
「『飲食物語-陶瓷器皿與文化的日常』空間佈置及製作」第1次契約變更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附加說明
一、本次契約變更原因為:1.因展場天井部分之天花板署過去特展所製,已歷經多年,為安全考量於此次卸展期間一併拆除。2.部分陶藝家於契約發包後始指定特殊規格之展櫃。3. 部分陶藝家對於展出作品或作品固定方式於設計期間至發包前遲遲未決,故於發包後依所需追加。4.配合陶藝家於作品佈展期間所追加之相關技工:如木工、配電等。
故辦理第一次契約變更
二、本案係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因展櫃表面所使用木皮及漆料色調專為此一展覽所設,為求其一致性或互通性之需要,必需向原施作廠木村工坊採購者,符合「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2款及「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規定。
三、爰本案變更情形為:原契約加帳項目新台幣6萬5,500元正;新增項目加帳金額新台幣29萬700元正;原合約部分無追減之項目;本次契約變更累計金額為:新台幣35萬6,200元正,符合「採購契約變更或加減價核准監辦備查規定一覽表」項次一規定,依該項次核准規定,適用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之核准規定,屬原契約項目部份依原契約單價辦理;屬新增契約項目部分另行議價辦理。
四、「木村工坊」(第2次減價)書明「願底價承包」,本案符合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72條第2項規定情形,經主持人當場宣布決標(底價為新臺幣33萬元正)。
五、『原契約(案號YCM1080222)契約金額53萬6,800元,原契約加帳金額6萬5,500元,原契約減帳金額0元,新增項目金額(議價後)26萬4,500,故共增加33萬元,第一次變更後(案號:YCM1080325)契約金額為86萬6,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