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PFC111027-1102428575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新北市林口行政園區公共區域環境綠美化植栽及清潔維護案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決標日:110/12/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商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094,180
原始預算
$ 4,200,000
底價金額
$ 3,998,800
決標折數
77.3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代碼 3.82.3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小姐(需求)/黃先生(採購)
聯絡電話 (02)89519119#6536/6541
機關代碼 3.82.32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二段15號
聯絡人 張小姐(需求)/黃先生(採購)
聯絡電話 (02)89519119#6536/6541
傳真號碼 (02)89536026
電子郵件信箱 aj7386@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27 17:00
開標時間 110/12/28 10: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二段15號6樓開標室(暫定)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1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維持投標及履約品質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維持投標及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二段15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前完成餘詳契約書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0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再提供),請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 A.逕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網頁列印「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基本資料」。 B.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C.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A.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且可證明該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不提供現場領取。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無。
其他 1.投標文件應使用原子筆或鋼筆填寫清楚。2.投標(驗收)證明文件應另附中文之翻譯本。3.廠商開啟招標文件後應先行核對文件,如有類別、頁數、件數不足,內容不一致或損壞等情事,廠商應立即反應,且不得逾投標截止期限前,要求招標機關更換、補充,或自行尋求其他解決方式。廠商若未即時反應者,視同放棄更換、補充或解決之權益。4.餘詳如招標文件。5.各項審查表格無須放入投標封內。6.因應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疫情影響,進入本局請自備口罩;另請自行影印招標公告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待開標當日或自行繳交擔保金,進入本局1樓服務臺出入證明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2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3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小姐(需求)/黃先生(採購)
聯絡電話
(02)89519119#6536/6541
機關代碼
3.82.32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二段15號
聯絡人
張小姐(需求)/黃先生(採購)
聯絡電話
(02)89519119#6536/6541
傳真號碼
(02)89536026
電子郵件信箱
aj7386@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27 17:00
開標時間
110/12/28 10: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二段15號6樓開標室(暫定)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1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維持投標及履約品質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維持投標及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二段15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前完成餘詳契約書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0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再提供),請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 A.逕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網頁列印「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基本資料」。 B.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C.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A.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且可證明該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不提供現場領取。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無。
其他
1.投標文件應使用原子筆或鋼筆填寫清楚。2.投標(驗收)證明文件應另附中文之翻譯本。3.廠商開啟招標文件後應先行核對文件,如有類別、頁數、件數不足,內容不一致或損壞等情事,廠商應立即反應,且不得逾投標截止期限前,要求招標機關更換、補充,或自行尋求其他解決方式。廠商若未即時反應者,視同放棄更換、補充或解決之權益。4.餘詳如招標文件。5.各項審查表格無須放入投標封內。6.因應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疫情影響,進入本局請自備口罩;另請自行影印招標公告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待開標當日或自行繳交擔保金,進入本局1樓服務臺出入證明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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