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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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二段15號6樓開標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1/3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二段15號1樓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之文件或相關登記或設立之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商業司「公司及分公司基本資料查詢」、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營業登記資料公示查詢」】。
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
2、(1).投標文件應使用原子筆或鋼筆填寫清楚。
(2).投標及驗收文件應另附中文之翻譯本。
(3).廠商收啟招標文件後應先行核對文件,如有類別、頁數、件數不足,內容不一致或損壞等情事,廠商應立即反應,且不得逾投標截止期限前,要求招標機關更換、補充,或自行尋求其他解決方式。廠商若未及時反應者,視同放棄更換、補充或解決之權益。
(4).履約保證金額度為押標金2倍。
(5).餘詳如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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