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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5141 - 提升山域事故救援效能5年中程計畫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二段15號6樓【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第1項新臺幣15萬元正;第2項新臺幣8萬元正。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5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二段15號1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115年9月10日前完成;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稿)第七條。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辦理最有利標固定金額決標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經營標的項目或相關項目之買賣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本案為修正規格後重新招標,本案第1、2項採購標的之規格書及標價清單皆已修正屬重大內容修改,為避免影響廠商權益重新辦理招標。**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0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再提供)。請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
A.逕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網頁列印「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基本資料」。
B.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C.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須為經營標的項目或相關項目之買賣者。
3.本案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請投標廠商於投標文件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4.本機關辦理本採購案將開規格標。投標廠商應繳交符合本採購案「規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規格書」規定之規格文件。
5.本案為合於最有利標精神項目複數決標,凡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皆得就採購標的2項中自行選擇擬投標之項目參加投標,得投標1項,亦得參與2項之投標,各項得標廠商數量上限為1家。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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