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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截至112年12月31日止、金額為新臺幣240萬元正。
2.本採購案所有後續擴充項目皆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20245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二段15號6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5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二段15號1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次日起180天(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七條)
廠商資格摘要
1.凡政府登記合格之營業項目符合本案標的或需求項目之廠商,並具備合格証件,無不良記錄者。(詳如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2.信用證明文件(影本或正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該查覆單是否已加蓋經辦員章、有權人章及查覆單位圖章】。
附加說明
1.配合政府防疫措施(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進入本局請自備口罩;另請自行影印招標公告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待開標當日或自行繳交擔保金,進入本局1樓服務臺證明用,謝謝。
2.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另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詳如投標須知一般條款、電子領標繳費憑據規定。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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