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6樓
聯絡電話
(02)29603456#4142/4123
電子郵件信箱
AK7713@ms.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11年1月1日至111年3月31日、金額為新臺幣50萬元。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一)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二)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6樓觀光旅遊局秘書室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6樓260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6樓觀光旅遊局總收文
履約期限
自110年1月1日(預定)起至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屬公司或行號者,營業項目:A102080「園藝服務業」或A101011「種苗業」或E103091「庭園或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或相關業者,或;
二、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其服務項目列有「園藝服務」或「種苗」或「景觀工程」或相關業者。
三、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
植栽、除草或景觀綠美化業務
之製造、供應或承做者)。
四、廠商各項應附文件詳見投標須知-基本及資格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標。
二、本案預算金額新臺幣200萬元正尚未經立法程序,本機關係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保留決標之期限至民國109年12月15日止。投標廠商並同意,如作為本機關保留決標之對象時,其報價有效期限延長至前開日期。於保留決標期限內,本採購案倘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即決標:
(一)本採購案預算全數完成立法程序時;或於符合預算法令前提下,本機關得動支之預算額度不低於本採購案保留決標金額或保留決標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時。
(二)本採購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如未能於保留決標期限內符合上開各目情形之一者,除廠商同意延長報價有效期限外,本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者」規定廢標。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