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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43號6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保管金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43號1樓收發文
履約期限
自115年7月1日至116年6月30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公司或行號(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
登記證明文件)。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
得提供機關
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或相關業務者(應檢附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
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文件須足以認定投標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之有關業務,若上開之登記或
設立文件,未載明符合投標資格之內容時,廠商應另附組織章程、組織規程
或其他文件佐證之。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
表」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採購案「投標須知 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
表」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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