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8229-110-045 已決標公告

交通局補助機關學校建置停車營運設施(備)採購案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決標日:110/07/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旺岳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680,000
原始預算
$ 4,200,000
底價金額
$ 4,060,000
決標折數
90.6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代碼 3.82.29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9 - 其他運輸設備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鈞閔
聯絡電話 (02)29702960#8515
機關代碼 3.82.29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0樓
聯絡人 張鈞閔
聯絡電話 (02)29702960#8515
傳真號碼 (02)29701185
電子郵件信箱 AQ1437@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8/09 17:00
開標時間 110/08/10 11:0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1020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1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新北市停車場作業基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樓交通局收件窗口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4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本機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1)公司或行號,或(2)前項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電子器材(設備)批發,或其他未分類電子零組件製造,或機械設備製造,或機械安裝(批發),或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或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或電腦設備安裝,或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零售),或電子材料零售,或電信器材批發,或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等相關業務者。 2.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3.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補充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4天內將採購標的(各分案停車空間規劃圖說)送達本機關,並於本機關同意備查後30天內完成各分案建管程序申辦作業服務,機關指定各分案開工日及安裝項目,各分案應於機關各次通知之履約期限,將採購標的(停車營運設施(備))送達指定之場所,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110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總價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二、收件地址: 本府行政大樓目前實施洽公管制,尚無法確定取消洽公管制時間,仍須視疫情滾動式檢討。請優先將標封送至市府1樓交通局收件窗口。如於投件前針對收件地址有疑問可撥打本局秘書室電話洽詢(29603456#6907王小姐)。 三、開標: 本府行政大樓目前實施洽公管制,尚無法確定取消洽公管制時間,仍須視疫情滾動式檢討。如於開標當日(8/10)尚未解除洽公管制,請於8/10早上10:50前搭乘市府西側雙數電梯至10樓,本局專人引導至開標現場;如於11點後才抵達10樓,請撥打開標現場電話(分機6784),本局專人至10樓外引導。如針對開標有疑問可撥打本局秘書室電話洽詢(29603456#6907王小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0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2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鈞閔
聯絡電話
(02)29702960#8515
機關代碼
3.82.29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0樓
聯絡人
張鈞閔
聯絡電話
(02)29702960#8515
傳真號碼
(02)29701185
電子郵件信箱
AQ1437@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8/09 17:00
開標時間
110/08/10 11:0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1020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1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新北市停車場作業基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樓交通局收件窗口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4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本機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1)公司或行號,或(2)前項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電子器材(設備)批發,或其他未分類電子零組件製造,或機械設備製造,或機械安裝(批發),或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或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或電腦設備安裝,或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零售),或電子材料零售,或電信器材批發,或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等相關業務者。 2.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3.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補充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4天內將採購標的(各分案停車空間規劃圖說)送達本機關,並於本機關同意備查後30天內完成各分案建管程序申辦作業服務,機關指定各分案開工日及安裝項目,各分案應於機關各次通知之履約期限,將採購標的(停車營運設施(備))送達指定之場所,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110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總價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二、收件地址: 本府行政大樓目前實施洽公管制,尚無法確定取消洽公管制時間,仍須視疫情滾動式檢討。請優先將標封送至市府1樓交通局收件窗口。如於投件前針對收件地址有疑問可撥打本局秘書室電話洽詢(29603456#6907王小姐)。 三、開標: 本府行政大樓目前實施洽公管制,尚無法確定取消洽公管制時間,仍須視疫情滾動式檢討。如於開標當日(8/10)尚未解除洽公管制,請於8/10早上10:50前搭乘市府西側雙數電梯至10樓,本局專人引導至開標現場;如於11點後才抵達10樓,請撥打開標現場電話(分機6784),本局專人至10樓外引導。如針對開標有疑問可撥打本局秘書室電話洽詢(29603456#6907王小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0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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