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8229-109-033 已決標公告

金山區金山立體停車場新建統包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重新發包)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決標日:109/05/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陳昆豐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182,020
原始預算
$ 6,884,209
底價金額
$ 6,182,02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代碼 3.82.2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高宇壕
聯絡電話 (02)29702960#8601
機關代碼 3.82.29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0樓
聯絡人 高宇壕
聯絡電話 (02)29702960#8601
傳真號碼 (02)29701185
電子郵件信箱 AM4652@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0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5/20 17:00
開標時間 109/05/21 10: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0樓1020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0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甲方通知之日起,至本工程驗收合格結算完成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招標文件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3.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補充說明履約期限: 一、於甲方通知之日起,至本工程驗收合格結算完成日止。 二、於工程開工前應提報監造工程人員予甲方;於甲方有意見時,乙方應於接獲甲方發文次日起7日內說明、修正或更換,並再報予甲方備查。 三、乙方應於工程承商竣工之次日起5日內審查完妥竣工結算書圖及數量結算。 四、乙方必須配合派相關專業人員,出席甲方或甲方之本案工程廠商所召開之相關會議(如審查會議、工程協調會、工程週會、工程月會等…本工程相關會議),乙方專業人員未出席召開之相關會議,須先完成請假程序,未完成則依契約罰款,每人次懲罰性違約金新臺幣2,000元。 五、乙方須每日填寫監造日誌,且將已完成之當日監造日誌提送專管單位檢視、存查並上傳至雲端檔案管理系統供甲方審查;另須於本案工程竣工後30日內提送結案報告書。 六、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協助辦理施工查核、標案管理系統、計劃管理資訊系統(LGPM)、營建棄填土資訊系統、或專案管理資訊系統(PMIS)等相關資料處理。 七、經主辦或上級機關進行工程查核、督導,乙方必須配合甲方於規定時效內提送缺失改善回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5/2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2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高宇壕
聯絡電話
(02)29702960#8601
機關代碼
3.82.29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0樓
聯絡人
高宇壕
聯絡電話
(02)29702960#8601
傳真號碼
(02)29701185
電子郵件信箱
AM4652@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0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5/20 17:00
開標時間
109/05/21 10: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0樓1020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0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甲方通知之日起,至本工程驗收合格結算完成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招標文件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3.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補充說明履約期限: 一、於甲方通知之日起,至本工程驗收合格結算完成日止。 二、於工程開工前應提報監造工程人員予甲方;於甲方有意見時,乙方應於接獲甲方發文次日起7日內說明、修正或更換,並再報予甲方備查。 三、乙方應於工程承商竣工之次日起5日內審查完妥竣工結算書圖及數量結算。 四、乙方必須配合派相關專業人員,出席甲方或甲方之本案工程廠商所召開之相關會議(如審查會議、工程協調會、工程週會、工程月會等…本工程相關會議),乙方專業人員未出席召開之相關會議,須先完成請假程序,未完成則依契約罰款,每人次懲罰性違約金新臺幣2,000元。 五、乙方須每日填寫監造日誌,且將已完成之當日監造日誌提送專管單位檢視、存查並上傳至雲端檔案管理系統供甲方審查;另須於本案工程竣工後30日內提送結案報告書。 六、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協助辦理施工查核、標案管理系統、計劃管理資訊系統(LGPM)、營建棄填土資訊系統、或專案管理資訊系統(PMIS)等相關資料處理。 七、經主辦或上級機關進行工程查核、督導,乙方必須配合甲方於規定時效內提送缺失改善回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5/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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