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一六一號十一樓
電子郵件信箱
AH0987@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1樓(城鄉發展局秘書室)。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機關指定開工之日起算60日完成,並自驗收合格之次日起,提供一年系統設備維護保固服務。(詳邀標書第2條)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採公開取得企劃書,如開標當天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
二、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三、本案因允許電子投標,公告中之開標時間係為系統要求所登打,本局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四條不於該時間辦理現場開標作業,特此說明。
四、廠商資格摘要「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信用之證明」詳細文件規定請詳閱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114年8月14日更正公告內容如下:
一、更正邀標書之內容:
(一)第參、一、1.項次:原為「本案將現有的類比外線提升SIP外線提供號碼顯示並建構一套完整性的語音服務平台,解決未接來電號碼顯示與無法回撥問題。」更正為「本案將新增SIP外線(需至少30線路)提供號碼顯示並建構一套完整性的語音服務平台,解決未接來電號碼顯示與無法回撥問題。」。
(二)第參、一、3.項次:原為「本案提供之設備不得為中國大陸地區廠牌。」更正為「本案提供之設備不得為中國大陸地區生產製造。」。
二、更正投標須知-企劃書(範本)之內容:
(一)第肆項次文字:原為「預算規劃」,更正為「標價組成」。
(二)第肆項次表格:新增表格內所有項目之單位及數量。
三、延長等標期至114年8月20日下午5時整截止投標。
四、配合前項更正內容,同步更正「投標須知-外標封」之截止收件時間為114年8月20日下午5時整。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