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一六一號十一樓
電子郵件信箱
AI3434@ms.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一六一號十一樓(東側秘書室)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一六一號十一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一六一號十一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公司或行號(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城市研究發展服務或建築三維模型相關業務者(應檢附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
建築或地區三維建模
之製造、供應或承做者。
3.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4.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
5.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召集人)林炳勳:主任秘書/7170
(委員)邱信智:專門委員/7180
(委員)張宏偉:股長/7122
(委員)張明助:科長/7002
(委員)陳文傑:專員/7201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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