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9 - 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1段157巷2號
電子郵件信箱
ao8618@ntpc.gov.tw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9 - 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1段157巷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1段157巷2號
履約期限
115年10月31日前完成或本處書面通知60日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本處書面通知之指定之場所,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公司或行號(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
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應繳證件係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請投標廠商務必確認上開圖章是否完備)
2.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投標資格雲端服務」功能,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查詢及列印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該信用資料應載明政府電子採購網驗證碼。
其他:附加說明
一、前開預算金額新臺幣300萬元正補助機關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尚未撥款及准予保留預算至115年度,本機關係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保留決標之期限至115年7月30日止。投標廠商並同意,如作為本機關保留決標之對象時,其報價有效期限延長至前開日期。於保留決標期限內,本採購案倘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即決標:
1 本採購案預算農業部動植物防疫署全數完成撥款及准予保留時;或於符合預算法令前提下,本機關得動支之預算額度不低於本採購案保留決標金額或保留決標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時。
如未能於保留決標期限內符合上開各目情形之一者,除廠商同意延長報價有效期限外,本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者」規定廢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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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更正公告-延標3日>
1. 本次修正原因:修正投標須知,檢附價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P.19)。
2. 按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1項規定,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應視需要延長等標期,爰延長等標期3日,投標截止期限變更至115年1月12日下午5時00分,開標時間為115年1月13日下午2時00分。
3. 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4. 此更正公告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3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064690號函示,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請已投標擬申請撤回報價或更正投標文件之廠商,派員檢具「收執聯*」及領取人身分證明文件,至本處收發室領取投標文件;未檢具者,不允領取。(*收執聯:(1)投標文件以專人送達本處收發室者,為該收發室開立之「廠商投標文件收件三聯單第三聯(廠商收執)」。(2)投標文件以郵遞方式送達者,為中華郵政公司收訖寄件人交寄之掛號郵件所開立之「執據」)。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一段157巷2號(動保處收發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其他: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