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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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220 新北市 板橋區 四川路1段157巷2號
電子郵件信箱
ac2264@ntpc.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至113年12月20日止,金額為新臺幣10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投標須知下載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1段157巷2號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期間,得標廠商執行品質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1段157巷2號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2年12月20日或預算用罄止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為止,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動物診療院所應檢附開業執照及執業執照。
2.財團法人基金會、社團法人團體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團體或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
是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投標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獸醫師(佐)執照」身分者)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投標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獸醫師(佐)執照」身分者)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投標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獸醫師(佐)執照」身分者)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59萬2,500元正,本採購案採最低標總價決標,預計施作頭數為單位如下:
1.犬貓狂犬病疫苗:預估6,500隻,預估單價50元,機關提供狂犬病疫苗及耗材。
2.犬貓晶片登記:預估1,950隻,預估單價50元,機關提供晶片及耗材。
3.公母犬貓絕育:本採購案犬貓絕育每單位預算單價1,000元,種别及性别絕育手術單位加權計算,公貓以1單位計算、母貓以1.6單位計算;公犬以1.3單位計算、母犬以2.2單位計算,上述平均公母犬貓單價約為(1+1.6+1.3+2.2)/4=1.5單位,以1成犬貓650隻絕育計算,預估絕育需求為975單位,參考自社團法人新北市獸醫師公會105年5月17日公告開業診療機構收費標準。
4.廠商進行狗場造冊資料:預估6,500筆,預估單價30元。
二、前開預算金額新臺幣159萬2,500元正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本機關係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保留決標之期限至民國112年12月20日止。投標廠商並同意,如作為本機關保留決標之對象時,其報價有效期限延長至前開日期。於保留決標期限內,本採購案倘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即決標:
1.本採購案預算全數完成立法程序時;或於符合預算法令前提下,本機關得動支之預算額度不低於本採購案保留決標金額或保留決標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時。
2.本採購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3.其他:(未填寫時本目無規定)
三、如未能於保留決標期限內符合上開各目情形之一者,除廠商同意延長報價有效期限外,本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者」規定廢標。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