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1段157巷2號
電子郵件信箱
ac2264@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至112年12月31日止,金額為新臺幣18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1段157巷2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確實訂約、履行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1段157巷2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行號或合格登記之動物診療機構:
1.1動物診療院所應檢附開業執照及執業執照。
1.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
2.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3.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
4.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投標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獸醫師(佐)執照」身分者)
詳如投標須知之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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