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9樓
電子郵件信箱
ac3040@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30樓(西側-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保管金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9樓(西側-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決標日之次日起30個日曆天,請詳需求說明書。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有關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請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可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列印應載明驗證碼之信用資料。
請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另依該辦法第3條規定,依第2條第1項第3款辦理,經本案第1次公告後,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得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該核准已於115年8月6日,以第1151512416 號簽准在案。
本案履約期限:
(一)履約期限為決標日之次日起30日曆天。廠商應於履約期限內完成樣衣(含檢驗報告)提送,供機關確認、尺寸套量以及採購標的交付至機關指定場所等作業。投標廠商應妥為規劃履約期程,以確保依限完成履約。
(二)本案所稱日曆天,係指所有日數均應計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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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需求單位:秘書室/承辦人:林小姐/連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4737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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