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303A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樹木褐根病防治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千惠園藝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31,380
原始預算
$ 1,000,000
底價金額
$ 880,000
決標折數
71.7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機關代碼 3.82.25.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1 - 附帶於農、牧、林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冠妤
聯絡電話 (02)89699596#561
機關代碼 3.82.25.1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
聯絡人 陳冠妤
聯絡電話 (02)89699596#561
傳真號碼 (02)89699420
電子郵件信箱 aj5787@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年、金額為新臺幣40萬元。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2/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5/03/02 17:00
開標時間 115/03/03 10:00
開標地點 220037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6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保管金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5/21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及兼防圍標或妨礙採購程序公正性,故有酌收之必要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作為違約相關賠償。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1樓秘書室。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契約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開工至民國115年12月31 日止,(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因屬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取得農委會林業試驗所「樹木褐根病防治檢驗流程及檢體檢驗標誌之製作」技術轉移之證明文件。 2.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辧理。 (二)本採購案屬開口契約(指在一定期間內,以一定金額或數量為上限之採購,依契約單價及實際施作或供應之數量結算,由機關視實際需要隨時通知得標廠商履約之契約),契約價金之計算方式為依實際採購數量給付,本採購案採購總金額上限為: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預算金額。 得標廠商日後履約如未逾採購總金額上限者,無須辦理契約變更。 (三)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0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25.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冠妤
聯絡電話
(02)89699596#561
機關代碼
3.82.25.1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
聯絡人
陳冠妤
聯絡電話
(02)89699596#561
傳真號碼
(02)89699420
電子郵件信箱
aj5787@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年、金額為新臺幣40萬元。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2/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5/03/02 17:00
開標時間
115/03/03 10:00
開標地點
220037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6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保管金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5/21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及兼防圍標或妨礙採購程序公正性,故有酌收之必要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作為違約相關賠償。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1樓秘書室。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契約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開工至民國115年12月31 日止,(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因屬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取得農委會林業試驗所「樹木褐根病防治檢驗流程及檢體檢驗標誌之製作」技術轉移之證明文件。 2.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辧理。 (二)本採購案屬開口契約(指在一定期間內,以一定金額或數量為上限之採購,依契約單價及實際施作或供應之數量結算,由機關視實際需要隨時通知得標廠商履約之契約),契約價金之計算方式為依實際採購數量給付,本採購案採購總金額上限為: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預算金額。 得標廠商日後履約如未逾採購總金額上限者,無須辦理契約變更。 (三)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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