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1211A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新北市高灘地人工濕地經營管理與功能效益分析計畫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9,454,900
原始預算
$ 9,454,9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機關代碼 3.82.25.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5 - 管理顧問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鈺荃
聯絡電話 (02)89699596#513
機關代碼 3.82.25.1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
聯絡人 黃鈺荃
聯絡電話 (02)89699596#513
傳真號碼 (02)89699403
電子郵件信箱 AQ4606@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最長至115年3月31日、金額為新臺幣44萬5,100元。 (二):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11/20
原公告日 113/11/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12/09 17:00
開標時間 113/12/10 10: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6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1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因屬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第1次更正說明】 一、修正內容說明:補契約書(樣稿)電子檔。 二、請原已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三、廠商如認為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就本修正公告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得於本修正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異議。 ------------------------------------ 1.執業執照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3.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該文件須足以認定投標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之有關業務 4.詳「資格文件準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一、前開預算金額中,新臺幣945萬4,900元正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本機關係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保留決標之期限至民國114年6月30日止。投標廠商並同意,如作為本機關保留決標之對象時,其報價有效期限延長至前開日期。於保留決標期限內,本採購案倘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即決標: 1本採購案預算全數完成立法程序時;或於符合預算法令前提下,本機關得動支之預算額度不低於本採購案保留決標金額或保留決標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時。 2本採購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如未能於保留決標期限內符合上開各目情形之一者,除廠商同意延長報價有效期限外,本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者」規定廢標。 二、本採購案屬開口契約(指在一定期間內,以一定金額或數量為上限之採購,依契約單價及實際施作或供應之數量結算,由機關視實際需要隨時通知得標廠商履約之契約),契約價金之計算方式為依實際採購數量給付,本採購案採購總金額上限為: 1於符合預算法令前提下,本機關得動支之預算額度,該額度將不大於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預算金額,且該額度將於預算確定後註記於決標公告。 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具有承辦關於生態調查、水質檢測及人工濕地相關之業務者並提具證明文件;或 2.技術事務所具有承辦關於生態調查、水質檢測及人工濕地相關之業務者並提具證明文件;或 3.公私立大專院校(環境工程相關系所,或附屬機構具有承辦關於生態調查、水質檢測及人工濕地相關之業務者並提具證明文件) ;或 4.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合法公司,廠商為公司者,其登記或設立(營業項目)應具環境工程項目,且具有工程技術顧問業執業項目,需領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公會或地方公會會員證;或 5.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環境工程具有承辦關於生態調查、水質檢測及人工濕地相關之業務者並提具證明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2/0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25.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鈺荃
聯絡電話
(02)89699596#513
機關代碼
3.82.25.1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
聯絡人
黃鈺荃
聯絡電話
(02)89699596#513
傳真號碼
(02)89699403
電子郵件信箱
AQ4606@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最長至115年3月31日、金額為新臺幣44萬5,100元。 (二):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11/20
原公告日
113/11/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12/09 17:00
開標時間
113/12/10 10: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6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1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因屬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第1次更正說明】 一、修正內容說明:補契約書(樣稿)電子檔。 二、請原已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三、廠商如認為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就本修正公告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得於本修正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異議。 ------------------------------------ 1.執業執照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3.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該文件須足以認定投標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之有關業務 4.詳「資格文件準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一、前開預算金額中,新臺幣945萬4,900元正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本機關係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保留決標之期限至民國114年6月30日止。投標廠商並同意,如作為本機關保留決標之對象時,其報價有效期限延長至前開日期。於保留決標期限內,本採購案倘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即決標: 1本採購案預算全數完成立法程序時;或於符合預算法令前提下,本機關得動支之預算額度不低於本採購案保留決標金額或保留決標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時。 2本採購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如未能於保留決標期限內符合上開各目情形之一者,除廠商同意延長報價有效期限外,本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者」規定廢標。 二、本採購案屬開口契約(指在一定期間內,以一定金額或數量為上限之採購,依契約單價及實際施作或供應之數量結算,由機關視實際需要隨時通知得標廠商履約之契約),契約價金之計算方式為依實際採購數量給付,本採購案採購總金額上限為: 1於符合預算法令前提下,本機關得動支之預算額度,該額度將不大於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預算金額,且該額度將於預算確定後註記於決標公告。 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具有承辦關於生態調查、水質檢測及人工濕地相關之業務者並提具證明文件;或 2.技術事務所具有承辦關於生態調查、水質檢測及人工濕地相關之業務者並提具證明文件;或 3.公私立大專院校(環境工程相關系所,或附屬機構具有承辦關於生態調查、水質檢測及人工濕地相關之業務者並提具證明文件) ;或 4.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合法公司,廠商為公司者,其登記或設立(營業項目)應具環境工程項目,且具有工程技術顧問業執業項目,需領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公會或地方公會會員證;或 5.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環境工程具有承辦關於生態調查、水質檢測及人工濕地相關之業務者並提具證明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2/0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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