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722A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新北市淡水河及磺溪二水系違反水利法案件界址測量及線上監管作業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永璋測繪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78,000
原始預算
$ 499,972
底價金額
$ 478,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機關代碼 3.82.25.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9 - 其他商業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文欽
聯絡電話 (02)89699596#334
機關代碼 3.82.25.1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
聯絡人 張文欽
聯絡電話 (02)89699596#334
傳真號碼 (02)89699422
電子郵件信箱 AP9598@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3.6.20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分署
補助金額 499,972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7/18
原公告日 113/07/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7/23 17:00
開標時間 113/07/24 10: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6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作為違約相關賠償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1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止或本採購預算金額用罄止。廠商應配合機關之需求進行現場勘查,並依機關指定日期內進行違反水利法事件界址測量或拍攝作業詳本採購案契約書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係採依照主管機關範本修訂之水利局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開口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技師事務所,或;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營業範圍包括測量技術服務者,或; 3.測繪業公司或行號; 且4領有上開證照及在職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測量技師執業執照 (2)測繪業登記證 (3)受僱證明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採購案屬開口契約(指在一定期間內,以一定金額或數量為上限之採購,依契約單價及實際施作或供應之數量結算,由機關視實際需要隨時通知得標廠商履約之契約),契約價金之計算方式為依實際採購數量給付,本採購案採購總金額上限為: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預算金額。 二、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投標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測量技師執業執照」身分者、相關證照)領有上開證照之人員係屬投標廠商之受雇人員、從業人員時,應另附該等人員之在職證明文件。 三、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四、依本處113年7月16日准簽(巡防管理隊)修正招標須知及附件空白估價單(預估數量),截標時間延長至113年7月23日。 五、請原已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7/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25.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文欽
聯絡電話
(02)89699596#334
機關代碼
3.82.25.1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
聯絡人
張文欽
聯絡電話
(02)89699596#334
傳真號碼
(02)89699422
電子郵件信箱
AP9598@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3.6.20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分署
補助金額
499,972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7/18
原公告日
113/07/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7/23 17:00
開標時間
113/07/24 10: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6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作為違約相關賠償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1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止或本採購預算金額用罄止。廠商應配合機關之需求進行現場勘查,並依機關指定日期內進行違反水利法事件界址測量或拍攝作業詳本採購案契約書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係採依照主管機關範本修訂之水利局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開口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技師事務所,或;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營業範圍包括測量技術服務者,或; 3.測繪業公司或行號; 且4領有上開證照及在職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測量技師執業執照 (2)測繪業登記證 (3)受僱證明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採購案屬開口契約(指在一定期間內,以一定金額或數量為上限之採購,依契約單價及實際施作或供應之數量結算,由機關視實際需要隨時通知得標廠商履約之契約),契約價金之計算方式為依實際採購數量給付,本採購案採購總金額上限為: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預算金額。 二、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投標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測量技師執業執照」身分者、相關證照)領有上開證照之人員係屬投標廠商之受雇人員、從業人員時,應另附該等人員之在職證明文件。 三、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四、依本處113年7月16日准簽(巡防管理隊)修正招標須知及附件空白估價單(預估數量),截標時間延長至113年7月23日。 五、請原已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7/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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