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812A 已決標公告

110年新北市二重疏洪道重新橋觀光市集委託經營管理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麗陽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020,00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 10,000,000
決標折數
150.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機關代碼 3.82.25.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9 - 其他商業服務
決標方式 最高標
聯絡人 吳敏霞
聯絡電話 (02)89699596#208
機關代碼 3.82.25.1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營運企劃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
聯絡人 吳敏霞
聯絡電話 (02)89699596#208
傳真號碼 (02)89699422
電子郵件信箱 AC8921@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屬收入性質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8/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8/17 17:00
開標時間 110/08/18 10: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2樓會議室及戶外帳篷區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保管金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12/3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1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號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110年6月21日新北高營字第1103313169號簽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委託經營4年,績效良好可優先續約,餘詳參邀標書第6、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應為依照中華民國公司法合法設立之公司或行號,不得為外國公司。 2.投標廠商應提供最近1年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 3.需具備實際經營市集、商場、批發量販、餐飲服務等相關經驗之一達1年以上,且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具備實際經營商場、餐飲、市集等之攤位及店舖數量:單一營運場所數量達200攤(家)以上,或不同營運場所數量累計達500攤(家)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本採購案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定額權利金/年)為1,000萬元。 2.履約期限:本採購案委託經營管理期間共4年,契約期間如經評估為營運績效良好,本機關得辦理第1次優先訂約,期間為2年,又優先訂約期間如經評估為營運績效良好,本機關得辦理第2次優先訂約,期間為2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1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25.1
決標方式 最高標
聯絡人
吳敏霞
聯絡電話
(02)89699596#208
機關代碼
3.82.25.1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營運企劃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
聯絡人
吳敏霞
聯絡電話
(02)89699596#208
傳真號碼
(02)89699422
電子郵件信箱
AC8921@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屬收入性質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8/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8/17 17:00
開標時間
110/08/18 10: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2樓會議室及戶外帳篷區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保管金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12/3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1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號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110年6月21日新北高營字第1103313169號簽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委託經營4年,績效良好可優先續約,餘詳參邀標書第6、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應為依照中華民國公司法合法設立之公司或行號,不得為外國公司。 2.投標廠商應提供最近1年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 3.需具備實際經營市集、商場、批發量販、餐飲服務等相關經驗之一達1年以上,且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具備實際經營商場、餐飲、市集等之攤位及店舖數量:單一營運場所數量達200攤(家)以上,或不同營運場所數量累計達500攤(家)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本採購案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定額權利金/年)為1,000萬元。 2.履約期限:本採購案委託經營管理期間共4年,契約期間如經評估為營運績效良好,本機關得辦理第1次優先訂約,期間為2年,又優先訂約期間如經評估為營運績效良好,本機關得辦理第2次優先訂約,期間為2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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