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4樓
電子郵件信箱
af7060@ntpc.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4樓140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4樓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行號所營之事業為「日常用品批發業」或「一般百貨業」者。
2.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3.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如對本採購案規格內容、履約事項及合約內容等相關疑問,請電洽本局兵勤科張小姐(29603456分機7961)。
2.招標機關於本採購案開標前1日內因故停止上班時,招標機關得於原訂開標時段、地點宣(公)告順延投標文件截止收件及開標作業之時程,不另行通知。
3.招標機關於本採購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4.
(1)廠商於決標次日起7日內提供樣品送本機關審查。
(2)審查通過後,經本機關通知次日起30個日曆天(含假日及例假日)完成製作,並通知本機關驗收。
(3)驗收合格次日起10日內將指定數量之用品組送達至履約地點(詳「106年新北市役男入營用品履約地點及配發份數表」)。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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