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 |
|---|---|
| 機關代碼 | 3.82.2.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代碼 | 3.82.2.2 |
| 單位名稱 | 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 |
|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 板橋區 中正路560號 |
| 聯絡人 | 阮黃越/李政倫 |
| 聯絡電話 | (02) 22571207 #219 |
| 傳真號碼 | (02) 82583262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
| 原公告案號 | 20240926J01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新北市-全區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係原採購案之後續擴充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K1011***** |
| 廠商名稱 | 鄭燕和建築師事務所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自然人 |
| 廠商業別 | 建築師事務所 |
| 廠商地址 | 106 臺北市 大安區 光復南路432號4樓 |
| 廠商電話 | (02) 23256276 |
| 決標金額 | 5,298,469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否 |
| 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 0元 |
| 履約起迄日期 | 114/12/12 - 115/12/31 (預估)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114至115年度新北市公立骨灰(骸)存放設施骨灰(骸)櫃位及牌位增設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服務(開口契約)第1次契約變更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鄭燕和建築師事務所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5,298,469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5,298,469元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14/12/12 |
| 決標公告日期 | 114/12/15 |
| 契約編號 | 20240926J01-1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招標文件是否包括使用建築資訊建模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之技術 | 否 |
| 得標廠商投標文件是否有提出使用BIM技術 | 否 |
| 總決標金額 | 5,298,469元 |
|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 是 |
| 估算方式 | 本案計費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附表⼀、建築物⼯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百分比上限參考表」第2類,以預計給付予⼯程廠商之「建造費⽤」按各級距所載「服務費⽤百分比」分別計算之加總⾦額,再乘以「折扣率」計算之,並依決標折扣率為93%計算。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82.2.2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 |
|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 否 1 .非受中央政府補助比率逾工程建造經費百分之五十之新建公共工程 |
| 是否屬「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節能減碳檢核 | 否,依「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第2點除外條款無須辦理 非中央政府辦理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之公共工程 |
| 附加說明 | 一、原契約金額為460萬5,211元(原案採購金額990萬3,680元)。 二、契約變更加減帳金額 (一)減帳金額為0元 (二)加帳金額: 1.需議價部分為0元 2.無須議價部分為529萬8,469元 (三)其他費用:間接工程費配合比例調整後加帳0元。 三、契變後增加之契約金額為529萬8,469元。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