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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程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且該擴充之期間至111年3月31日前;後續擴充金額為本案標餘款。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處三峽火化場現有6套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已長期使用,皆超過正常使用年限,設備容量已無法處理現有之廢氣排放,不僅故障頻繁且影響空氣品質。爰此,110年度先將既有系列2及系列3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進行汰舊更新,除維持正常運轉外,並達到符合空氣污染排放之標準。詳如本案需求說明書。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
開標地點
新北市立殯儀館服務中心地下1樓會議室(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560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1/07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下列擇一符合:
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01。
2.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CB01030。
3.污染防治設備零售業F213100
上開資格合法登記設立之營業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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