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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3次後續擴充權利,每次擴充6個月至108年12月31日止,每次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32萬5,626元,總擴充預算金額以新臺幣130萬2,504元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8樓801會議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3/03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01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8樓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1.(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清潔維護業」、「廢棄物清理業」、「建築物清潔服務業」、「園藝服務業」、「病媒防治業」或得以承辦關於清潔維護業;或(2)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公司行號,得承攬與本案相關之業務。
2.廠商具有病媒防治專門技能。
3.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4.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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