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3、24樓
電子郵件信箱
AE9889@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3樓2324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4樓(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秘書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類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資訊科者(應檢附中華民國核發之執業執照),或;公司或行號(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3.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四、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五、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在臺陸資廠商)
上開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請擇一備標,且該文件須可證明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1.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請投標廠商務必確認上開圖章是否完備)
2.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投標資格雲端服務」功能,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查詢及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1.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2.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在臺陸資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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