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204 已決標公告

114-115年度新北市巨大垃圾載運車輛租賃(開口合約)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決標日:114/12/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10,160,000
原始預算
$ 12,011,200
底價金額
$ 11,770,976
決標折數
86.3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代碼 3.82.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小姐/陳信德(秘書室)
聯絡電話 (02)29532111#4063
機關代碼 3.82.15
單位名稱 清潔維護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
聯絡人 陳小姐/陳信德(秘書室)
聯絡電話 (02)29532111#4063
傳真號碼 (02)29531442
電子郵件信箱 ar4983@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011,2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4/12/17 17:00
開標時間 114/12/18 16: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第1項次額度為新臺幣30萬元;第2項次額度為新臺幣30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3/07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投標廠商及後續履約情形皆符合契約需求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投標廠商及後續履約情形皆符合契約需求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1樓總收文。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或累計結算金額達該項次預估採購金額上限止(以先到者為準),但契約另訂有履約期限者,從其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採購案件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已立案之法人、機構、團體或公司,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一般事業廢棄物清理或相關業務者,且領有環保機關依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以上者,其『清除』廢棄物種類至少應包含一般廢棄物等項(應檢附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須足以認定投標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之有關業務,若上開之登記或設立文件,未載明符合投標資格之內容時,廠商應另附組織章程、組織規程或其他文件佐證之。」,其餘詳「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規定。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請擇一備標,且該文件須可證明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1.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2.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投標資格雲端服務」功能,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查詢及列印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該信用資料應載明政府電子採購網驗證碼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投標前請詳讀須知契約與規範。二、以電子領標方式: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三、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轉4246。新北市政府廉政檢舉信箱:板橋郵政30之29號信箱、廉政專線:(02)29657034;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廉政檢舉信箱:板橋郵政30之33號信箱、廉政專線:(02)29625146。四、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五、本案連絡人:清潔維護科-陳小姐,電話為:02-29532111分機4063;秘書室-陳信德,電話為:02-29532111轉分機1098。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2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第2項次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6,005,6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1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小姐/陳信德(秘書室)
聯絡電話
(02)29532111#4063
機關代碼
3.82.15
單位名稱
清潔維護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
聯絡人
陳小姐/陳信德(秘書室)
聯絡電話
(02)29532111#4063
傳真號碼
(02)29531442
電子郵件信箱
ar4983@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011,2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4/12/17 17:00
開標時間
114/12/18 16: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第1項次額度為新臺幣30萬元;第2項次額度為新臺幣30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3/07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投標廠商及後續履約情形皆符合契約需求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投標廠商及後續履約情形皆符合契約需求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1樓總收文。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或累計結算金額達該項次預估採購金額上限止(以先到者為準),但契約另訂有履約期限者,從其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採購案件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已立案之法人、機構、團體或公司,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一般事業廢棄物清理或相關業務者,且領有環保機關依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以上者,其『清除』廢棄物種類至少應包含一般廢棄物等項(應檢附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須足以認定投標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之有關業務,若上開之登記或設立文件,未載明符合投標資格之內容時,廠商應另附組織章程、組織規程或其他文件佐證之。」,其餘詳「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規定。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請擇一備標,且該文件須可證明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1.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2.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投標資格雲端服務」功能,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查詢及列印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該信用資料應載明政府電子採購網驗證碼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投標前請詳讀須知契約與規範。二、以電子領標方式: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三、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轉4246。新北市政府廉政檢舉信箱:板橋郵政30之29號信箱、廉政專線:(02)29657034;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廉政檢舉信箱:板橋郵政30之33號信箱、廉政專線:(02)29625146。四、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五、本案連絡人:清潔維護科-陳小姐,電話為:02-29532111分機4063;秘書室-陳信德,電話為:02-29532111轉分機1098。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2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第2項次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6,005,6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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