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s1739@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金額為新臺幣1,000萬元,擴充期間為12個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1樓出納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臺幣100元整;親臨洽購或郵寄匯票(抬頭: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4樓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第2項次新臺幣50萬元;第3項次新臺幣55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3/3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1樓總收文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18個月內或累計結算金額達該項次預估採購金額上限止,以先到者為準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採購案件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已立案之法人、機構、團體或公司,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本案履約標的┘或相關業務者。(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須足以認定投標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之有關事務。若上開之登記或設立文件,未載明符合投標資格之內容時,廠商應另附組織章程、組織規程或其他文件佐證之。),餘詳如「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規定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1. 農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肥料登記證,且肥料品目為「雜項堆肥」;或2. 由環保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准)之再利用證明文件,再利用項目須登載有「植物性廢渣(R-0120)」或「果菜殘渣(R-0114)」或「廚餘(R-0106)」或「廚餘(H-1002)」或「動物性廢渣(R-0119)」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投標前請詳讀須知契約與規範。二、以電子領標方式: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三、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轉4246。新北市政府廉政檢舉信箱:板橋郵政30之29號信箱、廉政專線:(02)29657034;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廉政檢舉信箱:板橋郵政30之33號信箱、廉政專線:(02)29625146。四、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五、本案連絡人:循環資源科-潘小姐,電話為:02-29532111分機4013;秘書室-陳信德,電話為:02-29532111轉分機1098。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2,325,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