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100 已決標公告

112-113年度新北市巨大垃圾載運車輛租賃(開口合約)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決標日:112/10/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永浚有限公司、劭璟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732,200
原始預算
$ 9,800,000
底價金額
$ 19,208,000
決標折數
40.2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代碼 3.82.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先生
聯絡電話 (02)29532111#4059
機關代碼 3.82.15
單位名稱 清潔維護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
聯絡人 楊先生
聯絡電話 (02)29532111#4059
傳真號碼 (02)29531442
電子郵件信箱 AR9070@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9,6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0/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65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1樓出納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臺幣100元整;親臨洽購或郵寄匯票(抬頭: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16 17:00
開標時間 112/11/17 10:0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第1項次新臺幣49萬元整;第2項次新臺幣49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2/04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詳如附加說明五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詳如附加說明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1樓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且領有環保機關依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以上者,其『清除』廢棄物種類至少應包含一般廢棄物等項(應檢附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詳如本案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投標前請詳讀須知契約與規範。二、以電子領標方式: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三、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轉4246。新北市政府廉政檢舉信箱:板橋郵政30之29號信箱、廉政專線:(02)29657034;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廉政檢舉信箱:板橋郵政30之33號信箱、廉政專線:(02)29625146。四、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五、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考量本勞務採購案性質為協助本市巨大垃圾及一般廢棄物載運作業,以清潔隊維持正常收運量能,並符合本市民眾巨大垃圾收運需求,為避免得標廠商之履約情形不符合預期或有其他影響收運量能之情事,本採購案收取押標金。六、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考量本勞務採購案性質為協助本市巨大垃圾及一般廢棄物載運作業,以清潔隊維持正常收運量能,並符合本市民眾巨大垃圾收運需求,為避免得標廠商之履約情形不符合預期或有其他影響收運量能之情事,本採購案收取履約保證金。七、本案履約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或累計結算金額達該項次預算金額止(以先到者為準),但契約另訂有履約期限者,從其規定。八、本次修改,因屬重大變更,為免影響廠商權益,故不適用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是以,本次招標方式比照第1次招標方式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第1項次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9,80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第2項次
截標時間 112/11/1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1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先生
聯絡電話
(02)29532111#4059
機關代碼
3.82.15
單位名稱
清潔維護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
聯絡人
楊先生
聯絡電話
(02)29532111#4059
傳真號碼
(02)29531442
電子郵件信箱
AR9070@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9,6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0/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65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1樓出納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臺幣100元整;親臨洽購或郵寄匯票(抬頭: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16 17:00
開標時間
112/11/17 10:0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第1項次新臺幣49萬元整;第2項次新臺幣49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2/04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詳如附加說明五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詳如附加說明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1樓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且領有環保機關依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以上者,其『清除』廢棄物種類至少應包含一般廢棄物等項(應檢附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詳如本案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投標前請詳讀須知契約與規範。二、以電子領標方式: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三、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轉4246。新北市政府廉政檢舉信箱:板橋郵政30之29號信箱、廉政專線:(02)29657034;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廉政檢舉信箱:板橋郵政30之33號信箱、廉政專線:(02)29625146。四、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五、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考量本勞務採購案性質為協助本市巨大垃圾及一般廢棄物載運作業,以清潔隊維持正常收運量能,並符合本市民眾巨大垃圾收運需求,為避免得標廠商之履約情形不符合預期或有其他影響收運量能之情事,本採購案收取押標金。六、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考量本勞務採購案性質為協助本市巨大垃圾及一般廢棄物載運作業,以清潔隊維持正常收運量能,並符合本市民眾巨大垃圾收運需求,為避免得標廠商之履約情形不符合預期或有其他影響收運量能之情事,本採購案收取履約保證金。七、本案履約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或累計結算金額達該項次預算金額止(以先到者為準),但契約另訂有履約期限者,從其規定。八、本次修改,因屬重大變更,為免影響廠商權益,故不適用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是以,本次招標方式比照第1次招標方式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第1項次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9,80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第2項次
截標時間
112/11/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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