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137 已決標公告

110-111年環保清潔車輛維修保養採購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決標日:109/10/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代碼 3.82.1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凱斌先生/許薇小姐
聯絡電話 (02)29532111#4086/1102
機關代碼 3.82.15
單位名稱 環境庶務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
聯絡人 劉凱斌先生/許薇小姐
聯絡電話 (02)29532111#4086/1102
傳真號碼 (02)29531442
電子郵件信箱 al8381@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50,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10/06
原公告日 109/09/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65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1樓出納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臺幣100元整;親臨洽購或郵寄匯票(抬頭: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10/20 17:00
開標時間 109/10/21 14:0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4樓40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各區額度皆為新臺幣3萬元(每投1區新臺幣3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1/0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1樓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六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公司或行號(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汽車修理或相關業務者(應檢附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若上開之登記或設立文件,未載明符合投標資格之內容時,廠商應另附組織章程、組織規程或其他文件佐證之)。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 四、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切結將)設立自有或特約維修場所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投標前請詳讀須知契約與規範。 二、以電子領標方式: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 三、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轉4246。新北市政府廉政檢舉信箱:板橋郵政30之29號信箱、廉政專線:(02)29657034;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廉政檢舉信箱:板橋郵政30之33號信箱、廉政專線:(02)29625146。 四、配合政府防疫政策,凡進入本機關前請以酒精消毒手部及量測體溫,並須自備口罩及配戴,未戴口罩及發燒者,禁止進入,防疫期間敬請配合。 五、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 六、本案履約期限:廠商應自機關通知日(決標日起7日內通知履約起始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或累計結算金額達本區預算金額止(以先到者為準),但規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七、本案聯絡人:劉先生(環境庶務科)電話:(02)29532111分機4086/許小姐(秘書室)電話:(02)29532111分機1102。 八、本次更正公告係補充本案規範附件之「保養檢查及建議更換週期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第1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66,34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第2區
預算金額_3 64,900,000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第3區
預算金額_4 60,160,000元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4 第4區
截標時間 109/10/2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1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凱斌先生/許薇小姐
聯絡電話
(02)29532111#4086/1102
機關代碼
3.82.15
單位名稱
環境庶務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
聯絡人
劉凱斌先生/許薇小姐
聯絡電話
(02)29532111#4086/1102
傳真號碼
(02)29531442
電子郵件信箱
al8381@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50,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10/06
原公告日
109/09/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65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1樓出納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臺幣100元整;親臨洽購或郵寄匯票(抬頭: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10/20 17:00
開標時間
109/10/21 14:0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4樓40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各區額度皆為新臺幣3萬元(每投1區新臺幣3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1/0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1樓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六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公司或行號(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汽車修理或相關業務者(應檢附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若上開之登記或設立文件,未載明符合投標資格之內容時,廠商應另附組織章程、組織規程或其他文件佐證之)。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 四、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切結將)設立自有或特約維修場所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投標前請詳讀須知契約與規範。 二、以電子領標方式: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 三、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轉4246。新北市政府廉政檢舉信箱:板橋郵政30之29號信箱、廉政專線:(02)29657034;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廉政檢舉信箱:板橋郵政30之33號信箱、廉政專線:(02)29625146。 四、配合政府防疫政策,凡進入本機關前請以酒精消毒手部及量測體溫,並須自備口罩及配戴,未戴口罩及發燒者,禁止進入,防疫期間敬請配合。 五、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 六、本案履約期限:廠商應自機關通知日(決標日起7日內通知履約起始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或累計結算金額達本區預算金額止(以先到者為準),但規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七、本案聯絡人:劉先生(環境庶務科)電話:(02)29532111分機4086/許小姐(秘書室)電話:(02)29532111分機1102。 八、本次更正公告係補充本案規範附件之「保養檢查及建議更換週期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第1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66,34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第2區
預算金額_3
64,900,000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第3區
預算金額_4
60,160,000元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4
第4區
截標時間
109/10/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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