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109-1 已決標公告

深坑區域性資源循環中心新建工程委託技術服務(第1次契約變更)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決標日:113/02/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銘美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02,638
原始預算
$ 2,316,211
底價金額
$ 2,316,211
決標折數
73.5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代碼 3.82.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
聯絡電話 --
機關代碼 3.82.15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 板橋區 民族路57號
聯絡人 呂先生
聯絡電話 (02) 29532111 #3114
傳真號碼 (02) 29572054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3/02/23 11:00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原公告案號 108-109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新北市-全區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原案已採用主管機關範本,本案為契約變更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投標廠商家數 1
廠商代碼 26152121
廠商名稱 銘美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220 新北市 板橋區 館前東路116號6樓之2
廠商電話 (02) 29566016
決標金額 1,702,638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3/02/23 - 115/12/31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廠商代碼_2 29177272
廠商地址_2 247 新北市 蘆洲區 長榮路136之1號9樓
廠商電話_2 (02) 22856676
決標品項數 1
品項名稱 深坑區域性資源循環中心新建工程 委託技術服務(第1次契約變更)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 銘美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702,638元
決標金額_2 613,573元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1,702,638元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3/02/23
決標公告日期 113/03/05
契約編號 108-109-1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2,316,211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2,316,211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標比大於等於99%之理由 廠商報價未經減價即在底價以內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本案為勞務採購技服案件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3.82.15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否 1 .非受中央政府補助比率逾工程建造經費百分之五十之新建公共工程
是否屬「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節能減碳檢核 否,依「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第2點除外條款無須辦理 非受中央政府補助比率逾工程建造經費百分之五十且補助經費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之個案公共工程
附加說明 一、本次契約變更係契約建造費用遇未能預見之情形須行追加者,但追加之建造費用達本契約原建造費用30%以上者,依契約第四條第二款第二目第5小目規定,由雙方就逾30%之部分另行議定折扣率。 二、本案僅就逾30%之部分辦理議價,本決標公告所列採購金額係含第1次契約變更部分之累計金額為新臺幣321萬6,711元整。 三、本次契約變逾30%部分金額為新臺幣231萬6,211元整(折扣率100%)。 四、本案於113年1月22日奉核簽准,依「採購契約變更或加減價核准監辦備查規定一覽表」項次二規定,符合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情形,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邀請「大肇建築師事務所」及「銘美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辦理議價事宜。 五、議價前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73條第1項規定通知議價廠商,限制減價次數為3次。 六、「大肇建築師事務所」及「銘美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報價(折扣率)標價為100%,進入底價內容,經主持人當場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宣布決標。 七、底價為折扣率100% 。 八、履約實際金額仍依契約價金結算規定計算。 九、本工程總預算金額原為新臺幣5,284萬7,661元整,變更為新臺幣1億185萬5,049元整。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1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
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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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代碼
3.82.15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 板橋區 民族路57號
聯絡人
呂先生
聯絡電話
(02) 29532111 #3114
傳真號碼
(02) 29572054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3/02/23 11:00
辦理方式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原公告案號
108-109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新北市-全區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原案已採用主管機關範本,本案為契約變更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投標廠商家數
1
廠商代碼
26152121
廠商名稱
銘美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220 新北市 板橋區 館前東路116號6樓之2
廠商電話
(02) 29566016
決標金額
1,702,638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3/02/23 - 115/12/31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廠商代碼_2
29177272
廠商地址_2
247 新北市 蘆洲區 長榮路136之1號9樓
廠商電話_2
(02) 22856676
決標品項數
1
品項名稱
深坑區域性資源循環中心新建工程 委託技術服務(第1次契約變更)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
銘美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702,638元
決標金額_2
613,573元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1,702,638元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3/02/23
決標公告日期
113/03/05
契約編號
108-109-1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2,316,211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2,316,211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標比大於等於99%之理由
廠商報價未經減價即在底價以內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本案為勞務採購技服案件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3.82.15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否 1 .非受中央政府補助比率逾工程建造經費百分之五十之新建公共工程
是否屬「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節能減碳檢核
否,依「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第2點除外條款無須辦理 非受中央政府補助比率逾工程建造經費百分之五十且補助經費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之個案公共工程
附加說明
一、本次契約變更係契約建造費用遇未能預見之情形須行追加者,但追加之建造費用達本契約原建造費用30%以上者,依契約第四條第二款第二目第5小目規定,由雙方就逾30%之部分另行議定折扣率。 二、本案僅就逾30%之部分辦理議價,本決標公告所列採購金額係含第1次契約變更部分之累計金額為新臺幣321萬6,711元整。 三、本次契約變逾30%部分金額為新臺幣231萬6,211元整(折扣率100%)。 四、本案於113年1月22日奉核簽准,依「採購契約變更或加減價核准監辦備查規定一覽表」項次二規定,符合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情形,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邀請「大肇建築師事務所」及「銘美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辦理議價事宜。 五、議價前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73條第1項規定通知議價廠商,限制減價次數為3次。 六、「大肇建築師事務所」及「銘美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報價(折扣率)標價為100%,進入底價內容,經主持人當場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宣布決標。 七、底價為折扣率100% 。 八、履約實際金額仍依契約價金結算規定計算。 九、本工程總預算金額原為新臺幣5,284萬7,661元整,變更為新臺幣1億185萬5,049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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