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9532111#3286/1097
電子郵件信箱
AH3186@ntpc.gov.tw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65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1樓出納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臺幣100元整;親臨洽購或郵寄匯票(抬頭: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截止投標
108/09/30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8/10/01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08/10/01 10: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08/10/01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2)29532111#3286/1097))
開標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4樓403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1樓總收文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2個月內完成(詳如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一、本案投標前請詳讀須知契約與規範。二、以電子領標方式: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三、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轉4246。新北市政府廉政檢舉信箱:板橋郵政30之29號信箱、廉政專線:(02)29657034;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廉政檢舉信箱:板橋郵政30之33號信箱、廉政專線:(02)29625146。四、本案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自決標日起算2個月內通知)起12個月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五、本案聯絡人:田小姐(空氣品質維護科)電話:(02)29532111 分機:3286/黃小姐(秘書室)電話:(02)29532111 分機:1097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9/30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8/10/01 17:00截止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