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原公告日期
107/02/06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廠商地址
111 臺北市 士林區 中山北路6段157巷9號3樓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履約起迄日期
107/03/01 - 107/12/31
品項名稱
107年度助煙劑-乙二醇購置(開口契約)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未得標原因
審標合格但未得標之其他原因 :廠商未派員到場辦理優先減價與比減事宜。
未得標原因_2
審標合格但未得標之其他原因 :廠商未派員到場辦理減價事宜。
估算方式
單價/每公斤 × 預估需求數量100,000公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其他 :依中油每月1日公布石化特定用途參考牌價表之乙烯牌價,就漲跌幅絕對值超過決標當月該牌價10%之部分調整
附加說明
一、本案屆投標截止收件時間107年2月27日下午5時止,以郵遞或專人方式將投標文件送達於招標機關指定之場所之廠商4家,以電子投標方式投標廠商0家,合計本案投標廠商計4家,經形式審查結果符合規定。
二、依本案須知重要條款第18點(二)實質審查規定:實質審查項目為「基本及資格文件審查」及「價格文件審查」。上開項次審查合併1次辦理,且「價格文件審查」為優先審查項目,審查結果4家符合規定。
三、承上,招標機關得僅對「最低標價」投標廠商「寶逢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基本及資格文件審查」;其餘3家標價廠商之其他實質內容,招標機關於開標當場,得暫不予審查,最低標廠商「寶逢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審查結果符合規定。
四、「寶逢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報價新臺幣43.64元整(每公斤)最低,經資格、價格審查合格,惟高於底價,且廠商未派員到場,以電話通知該廠商聯絡人於主持人規定期限內到場辦理優先減價事宜,而廠商表示未能派員至現場,視同放棄優先減價與比減價。
五、另審查其餘3家標價廠商之「基本及資格文件審查」,審查結果3家符合規定。
六、「美佳龍化工有限公司」、「金佑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經資格、價格審查合格,惟報價皆高於底價,且廠商皆未派員到場,以電話通知該廠商聯絡人於主持人規定期限內到場辦理減價事宜,而廠商皆表示未能派員至現場,視同放棄比減價。
七、「正煌有限公司」報價新臺幣44.993元整(每公斤),經資格、價格審查合格,惟高於底價,且廠商未派員到場,以電話通知(10:53)該廠商聯絡人於主持人規定期限內到場(11:23)辦理減價事宜,廠商第1次減價後報價新臺幣43.45元整(每公斤),仍高於底價,第2次減價後新臺幣43.25元整(每公斤),仍高於底價,第3次減價後新臺幣43元整(每公斤)平底價,經主持人依投標須知規定宣布決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