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51 已決標公告

105年新莊區清潔隊年終尾牙暨資源回收檢討會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決標日:105/10/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璽園餐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0,000
原始預算
$ 26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代碼 3.82.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黃小姐/吳小姐(聯絡如附加說明
聯絡電話 (02)22019811#115
機關代碼 3.82.15
單位名稱 新莊區清潔隊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
聯絡人 黃小姐/吳小姐(聯絡如附加說明
聯絡電話 (02)22019811#115
傳真號碼 (02)29519137
電子郵件信箱 ae6687@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6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1樓出納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臺幣100元整;親臨洽購或郵寄匯票(抬頭: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24 17:00
開標時間 105/10/25 11: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1樓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105年12月30日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團體、公司或行號,其項目列有「餐館業」、「其他餐飲業」或得以承辦本案餐飲服務之業務者。2.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3.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投標前請詳讀須知與契約等招標文件。二、以電子領標方式: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三、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9樓、電話:(02)29603456轉4777。新北市政府廉政檢舉信箱:板橋郵政30之29號信箱、廉政專線:(02)29657034;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廉政檢舉信箱:板橋郵政30之33號信箱、廉政專線:(02)29625146。四.(新莊區清潔隊)黃小姐電話為:02-22019811轉分機115/(秘書室)吳小姐 電話為:02-29532111轉分機1096。五.本案履約期限:廠商應於105年12月30日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實際辦理日期應依機關通知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2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15
聯絡人
黃小姐/吳小姐(聯絡如附加說明
聯絡電話
(02)22019811#115
機關代碼
3.82.15
單位名稱
新莊區清潔隊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
聯絡人
黃小姐/吳小姐(聯絡如附加說明
聯絡電話
(02)22019811#115
傳真號碼
(02)29519137
電子郵件信箱
ae6687@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6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1樓出納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臺幣100元整;親臨洽購或郵寄匯票(抬頭: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24 17:00
開標時間
105/10/25 11: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1樓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105年12月30日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團體、公司或行號,其項目列有「餐館業」、「其他餐飲業」或得以承辦本案餐飲服務之業務者。2.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3.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投標前請詳讀須知與契約等招標文件。二、以電子領標方式: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三、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9樓、電話:(02)29603456轉4777。新北市政府廉政檢舉信箱:板橋郵政30之29號信箱、廉政專線:(02)29657034;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廉政檢舉信箱:板橋郵政30之33號信箱、廉政專線:(02)29625146。四.(新莊區清潔隊)黃小姐電話為:02-22019811轉分機115/(秘書室)吳小姐 電話為:02-29532111轉分機1096。五.本案履約期限:廠商應於105年12月30日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實際辦理日期應依機關通知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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