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l1629@ntpc.gov.tw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1樓出納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臺幣100元整;親臨洽購或郵寄匯票(抬頭: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截止投標
105/09/28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5/09/29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05/09/29 10: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05/09/29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2)29532111#4021))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4樓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第1項次:新臺幣20萬元整。第2項次:新臺幣20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2/17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1樓總收文
廠商資格摘要
1.一、廠商屬已立案之公司、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且二、領有環保機關依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辦法」所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者。2.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3.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附加說明
一、本案投標前請詳讀須知與契約等招標文件。二、以電子領標方式: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三、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9樓、電話:(02)29603456轉4777。新北市政府廉政檢舉信箱:板橋郵政30之29號信箱、廉政專線:(02)29657034;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廉政檢舉信箱:板橋郵政30之33號信箱、廉政專線:(02)29625146。四. 翁先生(循環資源科)電話為:02-29532111轉分機4021/吳小姐(秘書室)電話為:02-29532111轉分機1096。五、履約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起至結算金額達到該項次預算金額止,或不得超過決標日起算18個月,以先到者為準。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28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5/09/29 17:00截止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