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
| 機關代碼 | 3.82.1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72 水上運輸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姓名 | 職業 |
| 張小萍 | 已退休 |
| 劉志堅 | 已退休 |
| 李培芬 | 台灣大學生態演化所教授兼所長 |
| 康世芳 | 淡江大學水資源及環境工程學系教授 |
| 陳亮憲 | 中國文化大學生命科學系副教授 |
| 劉文鈺 | 環境檢驗科技正 |
| 鄭傑文 | 八里垃圾掩埋場場長 |
| 陳美玲 | 水質保護科科長 |
| 朱益君 | 簡任技正 |
| 機關代碼 | 3.82.15 |
| 單位名稱 | 水質保護科 |
|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 板橋區 民族路57號 |
| 聯絡人 | 王先生/林小姐(1095) |
| 聯絡電話 | (02) 29532111 #3024 |
| 傳真號碼 | (02) 29519137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05/06/15 09:30 |
| 原公告日期 | 105/05/30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新北市-淡水區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13055528 |
| 廠商名稱 | 好樂好股份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公司登記 |
| 廠商業別 | 其他 |
| 廠商地址 | 206 基隆市 七堵區 友一里15鄰麗景一街4號 |
| 廠商電話 | (02) 25585519 |
| 決標金額 | 2,755,000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履約起迄日期 | 105/07/07 - 105/12/01 (預估)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105年度曝氣設施操作維護管理計畫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好樂好股份有限公司 |
| 參與評選 | 是 |
|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 1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底價金額 | 2,755,000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2,755,000元 |
| 評選委員 | 出席會議 姓名 職業 否 張小萍 已退休 是 劉志堅 已退休 否 李培芬 台灣大學生態演化所教授兼所長 否 康世芳 淡江大學水資源及環境工程學系教授 是 陳亮憲 中國文化大學生命科學系副教授 否 劉文鈺 環境檢驗科技正 是 鄭傑文 八里垃圾掩埋場場長 是 陳美玲 水質保護科科長 是 朱益君 簡任技正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05/07/07 |
| 決標公告日期 | 105/07/12 |
| 契約編號 | 105-038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2,755,000元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82.15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 附加說明 | 1.本案投標廠商計1家,於105年6月15日上午9時30分辦理開標(基本與資格文件)審查,審標結果1家符合招標文件規定,另於105年6月23日下午2時30分辦理評選會議,徵得評選委員出席過半數決定「好樂好股份有限公司」為第1準優勝廠商,經本機關確認無相關事宜後,復經簽奉本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定始成為優勝廠商,取得優先議價權。並於105年7月7日下午4時00分與第1優勝廠商辦理議價事宜。 2.「好樂好股份有限公司」報價(第 1 次減價後)書明「願以底價價承攬」,底價新臺幣2,755,000元整,經主持人當場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準用最有利標規定宣布決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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