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2577155#2832/3162
電子郵件信箱
ae8944@ntpc.gov.tw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
107年新北市自殺個案關懷訪視計畫
;且該擴充之期間為原履約期限屆滿至後2個月、金額為新臺幣251萬1,002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5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5樓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1.已立案且經評鑑合格之精神醫療專科醫院或設有精神科之綜合醫院。
2.信用證明(無退票紀錄)。
3.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請釋之截止期限為 107 年 1 月 10 日。
二、招標文件之取得:
(一)請盡量採取電子領標方式,以符開標前投標廠商保密之立意。
(二)現場領標者,請提前來電預約並請自備零錢,以免影響權益。
三、投標文件相關注意事項:
(一)建議按審查表內容檢視投標文件,避免投標文件錯誤或遺漏。
(二)投標文件敬請按照審查表之順序排列。
(三)審查資料請勿放入服務建議書中。
(四)投標文件內免附各式空白審查表。
四、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108年1月5日前申請第三期款)。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_2
107年新北市自殺個案關懷訪視計畫B區
品項名稱_3
107年新北市自殺個案關懷訪視計畫C區
品項名稱_4
107年新北市自殺個案關懷訪視計畫D區
品項名稱_5
107年新北市自殺個案關懷訪視計畫E區
品項名稱_6
107年新北市自殺個案關懷訪視計畫F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