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12014 已決標公告

新北市烏來區衛生所室內環境修繕統包工程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決標日:112/10/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峻廷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810,104
原始預算
$ 3,810,363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9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代碼 3.82.1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秘書室李小姐/李先生
聯絡電話 (02)22577155#3153/3162
機關代碼 3.82.14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
聯絡人 秘書室李小姐/李先生
聯絡電話 (02)22577155#3153/3162
傳真號碼 (02)22570524
電子郵件信箱 AH3680@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 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2,419,58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0/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考量旨揭工程履約地點為烏來區衛生所,該所所服務對象多為原鄉長者,然該所因常年存有滲漏情形故多處牆面壁癌情形嚴重,且服務環境新舊混雜,常使就診民眾觀感不佳,為提升原鄉民眾就醫品質,以環境友善為前提針對衛生所使用需求加以營造更安全及更友善之服務環境;經評估案情具複雜性,且不同得標廠商對於設計方案、施工品質、整體工程效益及各項工程價格編列等均有差異,確有不宜採最低標而適合採最有利標決標之具體事實及理由.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5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現金支付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0/25 09:00
開標時間 112/10/25 10: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5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9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保管款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1/1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5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烏來區(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設計:自機關通知日起20日曆天內完成細部設計並提送甲方審查。2.施工:自機關核定細部設計及整體施工計畫核定後,由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12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市府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第1成員資格:1.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縣市(臺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土木包工業,或;2.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或;3. 室內裝修業(登記範圍含專業施工廠商) 第2成員資格:1.建築師事務所,或;2.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土木工程科者,或;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技術服務者,或;4.室內裝修業(登記範圍含專業設計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且可證明該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
附加說明 一、廠商請求釋疑之截止期限為112年10月20日。 二、招標文件之取得: (一)請盡量採取電子領標方式,以符開標前投標廠商保密之立意。 (二)現場領標者,請提前來電預約並請自備零錢,以免影響權益。 三、投標文件相關注意事項: (一)建議按審查表內容檢視投標文件,避免投標文件錯誤或遺漏。 (二)投標文件敬請按照審查表之順序排列。 (三)審查資料請勿放入企劃書(服務建議書)中。 (四)投標文件內免附各式空白審查表。 (五)標單標價是否已填妥,且未超過預算金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0/25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14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秘書室李小姐/李先生
聯絡電話
(02)22577155#3153/3162
機關代碼
3.82.14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
聯絡人
秘書室李小姐/李先生
聯絡電話
(02)22577155#3153/3162
傳真號碼
(02)22570524
電子郵件信箱
AH3680@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 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2,419,58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0/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考量旨揭工程履約地點為烏來區衛生所,該所所服務對象多為原鄉長者,然該所因常年存有滲漏情形故多處牆面壁癌情形嚴重,且服務環境新舊混雜,常使就診民眾觀感不佳,為提升原鄉民眾就醫品質,以環境友善為前提針對衛生所使用需求加以營造更安全及更友善之服務環境;經評估案情具複雜性,且不同得標廠商對於設計方案、施工品質、整體工程效益及各項工程價格編列等均有差異,確有不宜採最低標而適合採最有利標決標之具體事實及理由.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5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現金支付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0/25 09:00
開標時間
112/10/25 10: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5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9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保管款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1/1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5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烏來區(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設計:自機關通知日起20日曆天內完成細部設計並提送甲方審查。2.施工:自機關核定細部設計及整體施工計畫核定後,由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12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市府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第1成員資格:1.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縣市(臺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土木包工業,或;2.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或;3. 室內裝修業(登記範圍含專業施工廠商) 第2成員資格:1.建築師事務所,或;2.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土木工程科者,或;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技術服務者,或;4.室內裝修業(登記範圍含專業設計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且可證明該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
附加說明
一、廠商請求釋疑之截止期限為112年10月20日。 二、招標文件之取得: (一)請盡量採取電子領標方式,以符開標前投標廠商保密之立意。 (二)現場領標者,請提前來電預約並請自備零錢,以免影響權益。 三、投標文件相關注意事項: (一)建議按審查表內容檢視投標文件,避免投標文件錯誤或遺漏。 (二)投標文件敬請按照審查表之順序排列。 (三)審查資料請勿放入企劃書(服務建議書)中。 (四)投標文件內免附各式空白審查表。 (五)標單標價是否已填妥,且未超過預算金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0/2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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