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11022 已決標公告

111至112年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所屬各區衛生所疫苗配送勞務委外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決標日:111/07/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米特交通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50,000
原始預算
$ 2,250,000
底價金額
$ 2,100,000
決標折數
92.8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代碼 3.82.1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疾管科張先生/秘書室李先生
聯絡電話 (02)22577155#1836/3162
機關代碼 3.82.14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
聯絡人 疾管科張先生/秘書室李先生
聯絡電話 (02)22577155#1836/3162
傳真號碼 (02)22570524
電子郵件信箱 ae8944@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18 09:00
開標時間 111/07/18 14: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5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75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保管款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10/06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投標廠商依招標規定投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合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5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2年6月30日止或契約價金達預算金額新台幣225萬元,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應為經合法登記或立案與本採購案有關之公司、機構(含營利或非營利公司、組織、團體機關/機構)。 二、廠商具汽車運輸營業執照。 三、廠商已依規定加入公會。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且可證明該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
附加說明 一、請釋之截止期限為111 年7月13日。 二、招標文件之取得: (一)請盡量採取電子領標方式,以符開標前投標廠商保密之立意。 (二)現場領標者,請提前來電預約並請自備零錢,以免影響權益。 三、投標文件相關注意事項: (一)建議按審查表內容檢視投標文件,避免投標文件錯誤或遺漏。 (二)投標文件敬請按照審查表之順序排列。 (三)投標文件內免附各式空白審查表。 (四)標單標價是否已填妥,且未超過預算金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18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1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疾管科張先生/秘書室李先生
聯絡電話
(02)22577155#1836/3162
機關代碼
3.82.14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
聯絡人
疾管科張先生/秘書室李先生
聯絡電話
(02)22577155#1836/3162
傳真號碼
(02)22570524
電子郵件信箱
ae8944@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18 09:00
開標時間
111/07/18 14: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5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75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保管款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10/06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投標廠商依招標規定投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合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5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2年6月30日止或契約價金達預算金額新台幣225萬元,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應為經合法登記或立案與本採購案有關之公司、機構(含營利或非營利公司、組織、團體機關/機構)。 二、廠商具汽車運輸營業執照。 三、廠商已依規定加入公會。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且可證明該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
附加說明
一、請釋之截止期限為111 年7月13日。 二、招標文件之取得: (一)請盡量採取電子領標方式,以符開標前投標廠商保密之立意。 (二)現場領標者,請提前來電預約並請自備零錢,以免影響權益。 三、投標文件相關注意事項: (一)建議按審查表內容檢視投標文件,避免投標文件錯誤或遺漏。 (二)投標文件敬請按照審查表之順序排列。 (三)投標文件內免附各式空白審查表。 (四)標單標價是否已填妥,且未超過預算金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1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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