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08025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衛生所 (林口、五股、泰山、三重與中和) LED照明燈具及智慧照明調控系統設置工程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決標日:108/08/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8,532,125
原始預算
$ 8,981,184
底價金額
$ 8,600,000
決標折數
99.2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代碼 3.82.1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秘書室王小姐
聯絡電話 (02)22577155#3151
機關代碼 3.82.14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
聯絡人 秘書室王小姐
聯絡電話 (02)22577155#3151
傳真號碼 (02)22570524
電子郵件信箱 AQ1671@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21 經濟部能源局
補助金額 8,981,184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8/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5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8/27 09:00
開標時間 108/08/27 11: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5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4萬9,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5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之日起7日曆天內開工,並於108年10月31日前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或;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其項目列有「照明設備製造業」、「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或得以承做關於照明設備之業務者。 2.已依規定加入上述行業相當之公會。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請釋之截止期限為108年8月18日。 二、招標文件之取得: (一)請盡量採取電子領標方式,以符開標前投標廠商保密之立意。 (二)現場領標者,請提前來電預約並請自備零錢,以免影響權益。 三、投標文件相關注意事項: (一)建議按審查表內容檢視投標文件,避免投標文件錯誤或遺漏。 (二)投標文件敬請按照審查表之順序排列。 (三)審查資料請勿放入企劃書(服務建議書)中。 (四)投標文件內免附各式空白審查表。 (五)標單標價是否已填妥,且未超過預算金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8/27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1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秘書室王小姐
聯絡電話
(02)22577155#3151
機關代碼
3.82.14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
聯絡人
秘書室王小姐
聯絡電話
(02)22577155#3151
傳真號碼
(02)22570524
電子郵件信箱
AQ1671@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21 經濟部能源局
補助金額
8,981,184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8/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5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8/27 09:00
開標時間
108/08/27 11: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5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4萬9,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5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之日起7日曆天內開工,並於108年10月31日前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或;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其項目列有「照明設備製造業」、「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或得以承做關於照明設備之業務者。 2.已依規定加入上述行業相當之公會。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請釋之截止期限為108年8月18日。 二、招標文件之取得: (一)請盡量採取電子領標方式,以符開標前投標廠商保密之立意。 (二)現場領標者,請提前來電預約並請自備零錢,以免影響權益。 三、投標文件相關注意事項: (一)建議按審查表內容檢視投標文件,避免投標文件錯誤或遺漏。 (二)投標文件敬請按照審查表之順序排列。 (三)審查資料請勿放入企劃書(服務建議書)中。 (四)投標文件內免附各式空白審查表。 (五)標單標價是否已填妥,且未超過預算金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8/2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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