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R8970@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3號6樓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新北市立聯合醫院醫療作業基金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投標廠商依招標規定投標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收取履約保證金以確保履約品質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3號6樓總務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醫療檢驗相關:經行政院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認可檢驗醫療院所及相關實驗室通過認證之醫事檢驗機構。
2.投標廠商須具備履約能力之資格:
(1)投標時須具備效期內醫學領域實驗室認證(如:TAF或CAP)。
(2)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指定之「血(尿)中鉛、尿中鎳、尿中鎘、血(尿)中汞」檢驗機構。
(3)投標須具備3年內曾承攬區域級以上醫院代檢業務之經驗,投標時檢附相關佐證資料。
(4)應提供實驗室人員具有資格及適任性的展現(如證書或訓練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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