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3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9829111分機3502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AL3144@ntpc.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09-111年度全院區救護車業務委外勞務採購(含機關護理之家)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7/06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7/07 16: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3號5樓開標室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3號6樓總務室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民間救護車經營業相關業者/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該文件須足以認定投標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之有關業務
2.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救護車業務委外勞務採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者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廠商納稅之證明
5.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投標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初級救護技術員」身分者
6.民間救護車開業執照
7.加護型救護車1輛以上之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以按件計酬方式,依實際視業務情況按實際趟數計費。
2.本案為開口契約,其採購金額為預估,依實際執行量每月結算,費用視實際需求使用,惟不得超過契約總價。
3.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通知履約日起24個月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立聯合醫院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7-03T12:27:43+08:00
電子郵件信箱
AL3144@ntpc.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開標地點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3號5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3號6樓總務室
廠商資格摘要
1.民間救護車經營業相關業者/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該文件須足以認定投標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之有關業務 2.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救護車業務委外勞務採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者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廠商納稅之證明 5.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投標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初級救護技術員」身分者 6.民間救護車開業執照 7.加護型救護車1輛以上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以按件計酬方式,依實際視業務情況按實際趟數計費。 2.本案為開口契約,其採購金額為預估,依實際執行量每月結算,費用視實際需求使用,惟不得超過契約總價。 3.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通知履約日起24個月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立聯合醫院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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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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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71-陸地運輸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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