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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計擴充之期間為1年、金額為新台幣369,706 元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3號5樓視廳中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03/02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3號6樓行政室
廠商資格摘要
1一般零售業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相關批發業、零售業或得以製造販售之業務者;或2.公司或行號
2 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3 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需提供試用並經單位試用合格
考量試用期不足,延長等標期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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